关于做好我院专科学籍学生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专科学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工作对象
我院学信网数据库中所有学生,包括在籍、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态,已退学的学生不在核准和补录范围。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要认真核对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具体数据表格可在学生工作QQ群中下载。
三、数据信息报送
各系可采用纸质核对或电子表核对的形式进行补采,对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要以电话形式进行核实和补录。若数据表格中信息有误的请在表格中修改并标红,并在备注栏中标注“**栏信息已修改”。核对后的电子表格打印出后让学生签字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纸质签字核对单和电子表一并上交学工处。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上交纸质签字核对单和电子表。并在工作环节中务必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1月8日
抄送:各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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